花了大约1个月时间,看完了这本厚厚的乔纳森·伊夫传(也有翻译为艾维的),因为是英文版,大抵又有许多模棱两可、没往心里去的地方(最惭愧的莫过于《小王子》,我居然没看懂小王子最后被蛇咬死、灵魂返归故里的情节)。但总体而言,大概还是对艾维的个人历程,以及苹果公司设计理念及执行过程,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。
看的时间断断续续,自己碎片化时间太短,又被微博微信占去一些,剩下的便更加短而零碎,以至于1个月里多个晚自习的时间,我都用来了阅读它。但阅读过程却很愉快,每次几乎都是一气呵成,用多看软件在Smartisan T1手机上、iPhone和iPad mini上轮流看着,进度会自动同步,遇到不认识的生词,长按屏幕就出来释义。不过,为了贯彻透析法,我尽量两页以上才查一个单词(实际上应该查词频率在5页1词左右)。
整本书前半部分是乔尼(Jonathan Ive名字的简称,Jony)的学习和早期工作经历,还有他在设计方向上的认识。这是我看的最慢的部分,之前第一次也是这个原因导致换书阅读,因为英国的地名和学校我都很生疏,而这部分文字内容跟科技结合的少,看的非常枯燥。但可以看出,作为纽卡斯尔理工学院毕业的高材生,大学毕业时乔尼已是英国设计界的传奇人物,拿了两届皇家艺术学会学生设计大奖,而且也可以看出他年轻时的风格的形成,以后居然一直在影响苹果的软硬件产品--例如从包豪斯风格的嗜爱,到IOS7的扁平化和uniboy一体成型金属机身的制造,犹如蝴蝶效应一般,每个人做过的事情、接受的观念和掌握的东西,总会反过来在某个时候对自己或对世界产生影响。
第二部分是乔尼在苹果公司逐步与苹果产品一起辉煌的过程。当然,两部分的承转部分,是锤子手机的现任设计者--Robert Brunner,在苹果公司工作的经历以及劝说乔尼到苹果公司工作的部分。Brunner虽然也是一位出色的设计大师,可惜那几年,乔布斯被他自己用“你是想卖一辈子糖水,还是想跟我们一起去改变世界”的口号骗来的百事总裁约翰·斯卡利扫地出门了,以至于Brunner“我经常开玩笑说,我的墓志铭应当是‘雇佣乔纳森·伊夫的那位’。
乔森纳在苹果工作的前几年,因为公司管理的混乱,以及乔大神的缺席,几乎做了决定回英国教书的想法,但乔布斯的到来,让他们俩从此与苹果公司的命运紧紧绑在了一起。
整本书我印象最深刻的,应该是乔布斯归来后的苹果公司,在乔布斯的强力独裁主导下,彻底转型为一个以设计为第一驱动的公司,而不是制造驱动或者工程驱动,这不管在当时,还是当下,都是一个大胆的做法--设计部门设计产品,然后交给工程部门去制作;再到后来,甚至是设计部门直接开始了制造工艺的研发,包括产品材质的选择和加工手段的选择。尤其在最近几年,Apple的设计部门10%的时间用来做传统的设计工作,90%的时间用来实现他们的设计。整个公司设计部门的权限几乎到了最大,甚至包括待遇,所以才会有同样在台湾代工厂,设计部门的人员住五星酒店,工程和制造人员却只能住三星的了。记得乔尼说过:“苹果设计的东西,主张证明一种存在的价值,而不只是为了赚钱”,甚至于乔布斯对伊夫说,你主管做出最好的产品,不用管成本和金钱问题。这对于很多设计人员来说,可能是他们从业中无法想象的梦想。从这个角度来说,也是我为什么支持罗永浩Smartisan T1手机的原因,罗永浩在微博上说过:乔布斯死后,我是全球手机行业里绝无仅有的一个产品经理兼任CEO,我甚至不是CEO兼任产品经理。所以在Zealer王自如的T1评测中抛开了情怀和体验,去评测基本的硬件参数时,总感觉有如我们评判去女人的美丽,我们抛开她的气质、谈吐和修养,甚至笑容,而单纯用医学手段测量身高、脸型、体脂率和毛孔大小,而实际上,手机对个人最重要的意义是使用体验,而不是秀跑分和参数…所以这个从个人努力或产品设计的角度来说,更类似于竭尽全力去把事情做好,不用太多顾虑,不考虑太多回报,最后却往往能收到更好的结果。但在商业上受成本所限,能这样做的也只有苹果了。
这本书中我也看到了公司的风格转变和斗争,例如与Palm公司原CEO乔恩·鲁宾斯坦的斗争中,乔尼胜利,导致鲁宾斯坦离开公司;与Scott Forstall的斗争中,Forstall离开,标志着苹果软件拟物化设计理念的终结。从这点来说,伊夫不仅是一位追求极致的设计人员,更是一位管理和执行理念超强的领袖,虽然他自己宣称对商业活动不敢兴趣(所以苹果现在的CEO是更注重商业的Tim Cook),但通过这本书我才发现,苹果公司的创新和产品灵魂,应该是两位--乔布斯和乔森纳。
几个细节:2003年非典,Jony和一些设计师被隔离了3个月。苹果公司的保密措施,可以说到了变态的级别,连Jony都不能跟他媳妇说他干了什么。2004年7月,史蒂夫•乔布斯因胰腺肿瘤接受外科手术。在他跟癌症斗争完第一个回合还在恢复期时,就要求见两个人,一个是他的妻子劳伦•鲍威尔•乔布斯,另一个就是乔纳森•艾夫。
PS:发现这种大规模阅读英文原著的效果慢慢产生了,突然发现在任何地方遇到大段英文文字时,很容易读懂而不是游离在外,这种感觉不是那种做英文阅读理解时的理解能力的提升,而是很容易的让自己思想介入,而没有抗拒感。下一本应该是专业英文读物了,不过在写下一篇之前,得先写几篇自己中文书籍的读后感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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