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多看软件导出的生词笔记来看,第一个未知单词是2015年12月19日标记的,这样说来,这几乎是我读过时间最长的英文小说了,历时四个月整,而且阅读期时间我几乎没有中断,可见阅读这本书对自己而言,真的是一件宏伟的工程。
它是一本类似青春体的爱情小说,却并没有那么浓的情爱味道,甚至也没有青春小说常见的那种生涩和肤浅。作者以一位17岁小女孩的口气,描绘了自己经济落魄的一家人,在一座城堡的租房生活(经济落魄与租城堡,也只有在英国这种地方才能出现吧),作为英国文学史上最有名的一百本小说之一,它是作者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,也就是自己三十多岁时写的,所以才会夹杂着些青春的彷徨和心悸,又相对理性和成熟,难怪有人会把它称作现代版的《理智与情感》。
这倒非常适合自己这个年纪阅读,有时候看蔡志恒(痞子蔡)的青春小说,例如《榭寄生》,会让自己莫名感到青春的单纯和美好,仿佛自己一下子年轻了起来;但看《傲慢与偏见》这种,却只会去思考男女间如何相处、沟通以及走到婚姻殿堂。这本书中和了这两种感受,读起来自己心情不错,就像在与一位让人感觉很舒服的女孩相处--其实主人公正是这样一位单纯坚强、富有感情却懂事的女孩。
为什么会阅读周期如此之长,自己也反思了很久,700多页的篇幅算是大部头,几乎可以与自己读过的英文版《霍比特人》相比,但那本书可以疯狂的扫读,因为充斥着大量的环境和场景描写;这部却不行,女孩子的感受细致而矛盾,不得不仔细的跟着她的思绪,仿佛自己都会觉得纠结,所以阅读起来不会很快。
另一个原因就是自己今年的英文学习策略,经过过去两年英文词汇的突击(学习《word power made easy》和背扇贝单词)、语法的强化(学习《文法俱乐部》),以及翻译的练习(学习《通过翻译学英语》),今年自己已经把目标全面转移到听力和口语上了。
而本身阅读这本书,也是因为下载到了Emily Fox的英音朗读版mp3(当年她在BBC版《Pride and Prejudice》中作为Darcy的妹妹,真是惊为天人),《把你的英语用起来》中谈到听力练习的示例,也是这本书,所以其实在2016年一月份,自己在智利出差整整一个月的日子里,每天午睡或晚上休息前,耳朵里一直萦绕着的,就是艾米莉的朗读,可问题在于,我每次几乎听到第十分钟左右,一定会陷入昏昏欲睡的状态,然后注意力难以集中,并失去对内容的理解(其实简单来说就是听不懂了...)。
这样反反复复好几周,自己咬牙坚持着,期间换过听力材料,换成狄更斯的《圣诞颂歌》(但因为不习惯一个人在房间听鬼故事而放弃)和JK·罗琳的《哈里波特》有声书,结果都是同样的问题,听起来难度很大,但自己之前一直在听的《English as a second language》,却能轻松的听懂,所以整个听力的练习过程跌跌撞撞,非常艰难,也极大耽误了这本《I capture the castle》的阅读进度,但自己并不惊慌,毕竟一年阅读12本英文原著的计划任务,目的是为了提高自己的英文水平,而不是负担和压力,我其实在这个过程中,也在慢慢寻找适合自己的听力练习方法。
按照所谓的N+1理论,听力材料最好略高于自己目前的水平,每次听ESL非常顺利,自己却并不觉得在提高,为了评估自己目前听力材料的难度等级,后续边听ESL的几本课程,例如《a day life of Jeff》,边开始快马加鞭的推进《I capture the castle》的阅读,终于在从二月中旬到现在,轻松的完成了它。
好像在哪里看到过这个理论,阅读能力需要逐步积累慢慢提高,而听力能力却是在强化练习后跳跃性突破的。毫无疑问,自己阅读能力超出听力水平太多,也是因为自己很少在生活或工作中,方便或能够避开旁人,去带上耳机大段练习听力,所以强化也无从谈起。
下一阶段业余时间自己还有好多中文好书要看,包括《乌合之众·大众心理学研究》、《枪炮,病菌与钢铁》、《影响力》等等,英语听力先集中精力把ESL的几套教材听完,虽然难度太小,但先得给自己开个好头,现在需要自己给自己鼓励,而避免之前听《I capture the castle》等音频资料的尴尬和烦扰。
最后以李笑来《把你的英语用起来》中几段自己印象很深的话作为结尾:
曾经一度,我很自卑。因为总是觉得自己使吃奶的劲却也不如别人随随便便做得好。所幸的是,我自己在某些方面也会被别人觉得“很轻松就做得很好”。反观这些方面,我就明白都是一样的:你努力的时候别人看不到而已。你做得不好的时候,也不会有人关注你。等你做好了,他们只看到了结果。东北土话里有这么一句:“光看见贼吃肉,没看见贼挨打”,是一样的道理,很形象。
再后来,听了钟道隆先生一段话:
有的人只看到我现在的英语水平比较高这个结果,不了解这个结果是通过怎样的艰苦努力才达到的。于是很容易认为我聪明,记忆力特别好,所以学会了英语。其实记忆力不是天生的,而是后天锻炼得到的一种能力。关于我是怎样通过刻苦努力才学会英语的,我可以举出三个人的话来说明这一点。
一位是我在沈阳工作时的领导,看到我废寝忘食日复一日地苦学英语,对我说:“像你这样学,是要感动上帝的”。
另一位是中国电子设备系统工程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,她每天上班路过我办公室时总是看到我在听写,很有感触他说:“我没有见过一个像你这样用功学英语的人”。
最后一位就是我的妻子,看见我一有空就学英语,录音机哇啦哇啦地响个不停,说:“你怎么这么笨,学了这么长的时间还学不会?”其实别人说我聪明不是一件很光彩的事吗?为什么我不顺着说下去:“是呀!对我来说学习英语是一件很容易的事,有空的时候听听录音带,写一写,不知不觉就学会了”,从而使别人更认为自己确实是够聪明的呢?因为事实不是那么一回事。
有一位看了我《慢速英语人门》初槁的人对我说:“你不应该把自学英语的实际困难如实地写出来,而应该把它说得容易一些,这样读者才有信心来学”。我没有采纳他的意见,因为知识的问题是一个科学的问题,来不得半点虚假。我要如实地把自学的困难说够,以便使读者有充分的思想准备。
于是释然。都是这样的。哪里有什么容易的事情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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